铜陵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25   浏览次数:61

铜陵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铜办�2009�15号)精神,我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两地分居的公选干部和人才引进人员家属,凭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证明,年龄条件可放宽5岁。

  (六)本市(含市辖三区)和铜陵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出示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经受锻炼,拟招聘选聘生一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4日—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考生信息现场采集,并现场电子摄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并于6月16—18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10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

  (2)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人员,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均须填写《铜陵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录取后需另交两张同底照)。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职位数。如属紧缺急需岗位,须经市事招办同意方可开考。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市事招办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统一考试(笔试)45元,专业测试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市事招办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由市事招办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市事招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笔试)和专业测试两种,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统一考试(笔试)

  报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统一考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统一考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具体要求由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报考其它岗位考生统一考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

  统一考试(笔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统一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

  统一考试(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 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专业测试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专业测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统一考试(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过程中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将根据统一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市事招办根据统一考试(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统一考试(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依次比较,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退伍战士优先)。

  报考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执行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特殊岗位可根据岗位要求增加或删减有关体检项目,但必须有据可依。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专业测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

  六、考核与公示

  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核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体检和考核结束后,市事招办将拟录用人选报请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7日,公示网站为:铜陵市政府网(http://www.tl.gov.cn)、铜陵市先锋网(http://www.tlxf.gov.cn/)、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lldbzh.gov.cn/),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已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市事招办将向考生发出《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考生凭《录用通知》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30日内不能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则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并在专业测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等额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考生报到15日内到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进编、工资审批手续。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纪 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880341,2168526)。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铜陵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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