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床医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床医学政〔2015〕20号)
发布人:傅万山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61

 

 

 

 

 

 

临床医学政〔201520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学院办公室、年级、教研室

为扎实推进临床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皖发201415号)和《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校发20152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临床医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临床医学院

一五年八月二十九

 

  

  

主题词:党风廉政 “两个责任” 实施细则 通知

 

抄报: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2015829日印发

共印10

 

临床医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扎实推进临床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皖发[2014]15号)和《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校发[2015]2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体,是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学院总体布局,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党风院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

3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学校做好干部培养、教师职称基层推荐等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做到有线索必报、有案件必查、有腐败必惩。

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总支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由违纪走向违法。

6、强化检查考核,将个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从教等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在干部提拔、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方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7、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的、对违纪违法苗头线索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的,实行“一案三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8、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推动、督促、落实本部门工作任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既要抓好分管工作,同时也要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廉政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党总支纪检委员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警示教育和向上报告等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

10、党总支其他成员、行政班子成员要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好“一岗双责”,管好分管工作的人和事,对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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