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根据根据校政〔2020〕31号、学生〔2022〕28号和临床医学政〔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初审、公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等程序,组织开展了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
10月9日,经临床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陈雨等696名学生为临床医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临床医学院反映。电话:0553-3932615。
附件1:临床医学院2018级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
附件2:临床医学院2019级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
附件3:临床医学院2020级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
附件4:临床医学院2021级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
附件5:临床医学院2022级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
临床医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