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2-02-29 阅读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等文件的通知》(黄组字〔2010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黄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根据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的需求计划,经批准,同意黄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21在中国・黄山网(http://www.huangshan.gov.cn/)、黄山先锋网(http://www.hsxfw.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hszyxy.com/)、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黄山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为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学历为40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为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22831012天,现场报名地点在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卫校,屯溪区柏树路3号,联系电话0559--2513250),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交个人简历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同底版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hswxbgs@163.com),在接到电话通知来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同底版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经聘用,需于2012年7月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简历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安排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3月15日(具体时间见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考试通知)。
专业测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组由7名专家学者及相关领导组成,其中外聘专家和经过专门培训的专家数量占专业测试组的一半以上试讲课题由各专业测试组当场抽签确定,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应聘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准备时间(包括写教案)为4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姿教态、对教材的理解、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答辩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并在中国・黄山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体检考察工作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聘岗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国・黄山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未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35504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9-2513250(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
12012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2012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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