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政〔2015〕31号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年级办公室、相关院部:
经研究,现将《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临床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检验学生实习期间学习效果,促进学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加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教务处的领导下,临床医学院与临床教学部共同完成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工作。
第三条 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部相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和实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形式
第四条 毕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五条 理论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等共计200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考核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第六条 技能操作分为三站式技能考核,第一站是病例分析与病史采集,考核形式为笔试,时间为40分钟,占40分;第二站是体格检查与技能操作,考核形式为实际操作,时间为20分钟,占40分;第三站是心肺听诊、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医德医风、人文试题,考核形式为多媒体考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占20分。满分100分。
第四章 命题
第七条 理论考试是从学校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由相关教研室主任负责从各自的200道题目中选出两套试题的题量,组成完整的毕业考试笔试试卷两套,同时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第八条 组织临床专家参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题目类型编制临床技能操作考试试题。技能操作考核考官由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临床教师担任。
第五章 毕业考试总评成绩
第九条 毕业考试总评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占35%)、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5%)、毕业实习出科考试平均成绩(占20%)、毕业实习鉴定各科平均成绩(占10%)组成。
第十条 毕业考试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分别补考,即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致总评不及格者只补考理论,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不及格致总评不及格者则只补考技能操作,若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不及格者,此两部分均需补考,补考成绩再与该生其他部分成绩按照原来的比例折合成补考总评成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临床医学院。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