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批准,2012年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涉及有关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郎溪县人民政府网(www.ahlx.gov.cn)、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x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报考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县计生服务站、姚村乡计生所、飞鲤镇计生所岗位的人员在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名(宁芜路386号)。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在县人社局三楼报名(新建街80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到考察时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有从业资格证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员须提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代报名者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位需考生交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共计90元/人 。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紧缺或急需人才招聘岗位(土木工程、麻醉医学)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可放宽至2�1。因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7月28日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弃权处理。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于报名时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综合知识》:计算机占20%(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占40%(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材料作文占40%,总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内容在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告知发放。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
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考生于8月13日至14日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5�5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4)对笔试合成成绩设定50分(含加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广播电视台3个单位招聘岗位采取专业测试面试方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入围比例:播音主持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低于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面试人数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日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与考察。
(4)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合成:播音主持岗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考察(含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五)公示:招聘每个环节均在郎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出用人报告,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郎溪县人社局:0563―7026693
郎溪县卫生局:0563―701295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6267。
附:
1、2012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12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2年7月11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