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新)
时间:2012-04-23 阅读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批准,芜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共计211名(其中3名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组织方式

2012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报名和笔试。笔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各区、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年龄、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其中,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的系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9:00至4 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填写《芜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各区、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 5月1日16:00前可登录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情况。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于5月2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日20:00前登录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此类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11年5月10日至11日,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芜湖市九华中路308号三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卫生医疗集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开考。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5月3日8:00 ―12:00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  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至12日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设在芜湖市。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实践技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17日至18日,携带相关证明到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申报加分事宜(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联系电话:3991138)。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的岗位数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各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按同岗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岗位中有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对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  试

面试由各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皖价费[2009]118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上报市人社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先锋网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公布招聘方案, 4月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中旬笔试,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6月中旬资格复审与面试,6 月下旬体检、考察并公示,7月底前完成审批聘用工作。

七、监督检查

市直事业单位的招聘接受市监察局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市辖区事业单位招聘接受同级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和信息等,均在芜湖先锋网(http://wuhu.ahxf.gov.cn/)、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hwh.hrss.gov.cn/)、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pta.gov.cn/)公布。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38、3839378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4月26日-30日网报现场咨询)

0553-3991189(网报技术咨询、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9

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上网计划表.xls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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