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望江县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度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4名工作人员,其中安排3名计划用于定向招考在我县基层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具体招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附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4年 4月 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报考条件中的“2年以上工作经历” ,要求按足年计算,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前参加工作。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须提供单位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2012年4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望江县人力资源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阳大道521号)。
3、报名提交材料:
(1)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3)报考大学生村官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及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报考时,必须持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收费标准及办理减免手续:
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各招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详见《望江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并于2012年4月30日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2年5月1日正常工作时段内(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望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于2012年5月17至18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由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 有专业要求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无专业要求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均为两科合卷,满分100分。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5月22日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望江县大学生村村官”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对面试或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要》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生档案。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聘用资格。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望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相关法规掌握情况等。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员少于岗位招考计划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权重合成得出总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调配并由本人填写承诺书,保证5年内不要求人事及档案调动。
五、有关事宜
面试和体检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收取。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
本《方案》由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监察局将全程监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556―718930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7171270
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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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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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聘用工作岗位名称 |
计划招考人数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开考 比例 |
面试入围比例 |
笔试面 试权重 |
年龄 要求 |
1 |
望江县药监局 |
望江县食品药品监督所 |
药品监督 |
1 |
食品卫生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
1 |
药学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2 |
望江县人社局 |
望江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
职员 |
1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望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
职员 |
1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职员 |
2 |
财会类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职员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定向招考三支一扶人员 |
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考培中心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 |
3 |
望江县农业委 |
乡镇农技站 |
农业技术 |
10 |
农学、植保、作物栽培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
望江县农技推广中心(种植业管理局) |
农业技术 |
1 |
蔬菜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
农业技术 |
2 |
植保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
农业技术 |
2 |
环保专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业)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
乡镇中心农机站 |
基层农机推广工作人员 |
3 |
农机化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0周岁以下 |
|
2 |
农业栽培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0周岁以下 |
|
4 |
望江县计生委 |
望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 |
1 |
医学影像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0周岁以下 |
|
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 |
1 |
医疗护理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5周岁以下 |
|
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 |
2 |
西医临床 |
本科以上 |
2:1 |
1.5:1 |
6:4 |
30周岁以下 |
|
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 |
1 |
医学检验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检验士以上资格 |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 |
2 |
医学 |
中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5周岁以下 |
女,具有西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
5 |
望江县委党校 |
望江县委党校 |
教学人员 |
1 |
法律、经济类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6 |
望江县财政局 |
望江县国库支付中心 |
职员 |
8 |
财会类(含会计、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
大专 以上 |
3:1 |
2:1 |
6:4 |
26周岁以下 |
派驻乡镇财政分局工作 |
望江县非税收管理局 |
职员 |
3:1 |
2:1 |
6:4 |
望江县经济开发处 |
职员 |
3:1 |
2:1 |
6:4 |
7 |
望江县发改委 |
望江县项目中心 |
经济管理、理财人员 |
1 |
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
8 |
望江县国土局 |
望江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软件工作人员 |
1 |
软件工程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两年以上软件工作经历 |
望江县土地整理中心 |
水利工程或农田水利专业人员 |
1 |
水利工程或农田水利专业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2:1 |
1.5:1 |
6:4 |
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总分相同取得工程造价师资质的优先 |
9 |
望江县住建局 |
望江县建筑安全管理站 |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 |
2 |
建设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社部门认可的与住建工作相关的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中专学历) |
2:1 |
1.5:1 |
6:4 |
35周岁以下 |
有两年以上从事建筑管理工作经历 |
望江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
1 |
建设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0周岁以下 |
总分相同取得工程造价师资质的优先 |
望江县住建局城建档案室 |
档案管理人员 |
1 |
建设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
10 |
望江县广电中心(台) |
望江县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台) |
编辑记者 |
2 |
不限 |
本科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11 |
望江县安监局 |
望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 |
安全监管专业执法人员 |
1 |
法律 |
本科以上 |
3:1 |
2:1 |
6:4 |
32周岁以下 |
|
12 |
望江县招标局 |
望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预算工作人员 |
1 |
工程技术类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
1 |
经济类 |
本科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
13 |
望江县工信委 |
望江县节能监察大队 |
煤、电、气类及机械类专业人员 |
2 |
煤、电、气类及机械类专业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财务管理类人员 |
1 |
财务管理类专业 |
3:1 |
2:1 |
6:4 |
计算机专业人员 |
1 |
计算机类专业 |
3:1 |
2:1 |
6:4 |
14 |
望江县水利局 |
乡镇水利站 |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
2 |
农田水利工程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
15 |
望江县林业局 |
县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
林业专业人员 |
1 |
林业、法律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28周岁以下 |
野生动物保护站专业人员,林业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人员,均要到基层锻炼三年 |
望江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
1 |
3:1 |
2:1 |
6:4 |
乡镇中心林业站 |
2 |
2:1 |
1.5:1 |
6:4 |
16 |
望江县统计局 |
望江县普查中心 |
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
1 |
统计及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 |
3:1 |
2:1 |
6:4 |
28周岁以下 |
|
17 |
望江县环保局 |
望江县环境监测站 |
环保专业技术人员 |
4 |
环境监测、分析化学、资源环境科学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
18 |
望江县民政局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男性(劳动强度大) |
望江县婚姻登记处 |
婚姻登记管理人员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以上 |
3:1 |
2:1 |
6:4 |
30周岁以下 |
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 |
19 |
望江县审计局 |
望江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审计专业人员 |
1 |
工程管理 |
大专以上 |
2:1 |
1.5:1 |
6:4 |
30周岁以下 |
|
总计划招考74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