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2-04-19 阅读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并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黟县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4名,管理岗位人员9名。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8日在黟县政府网、黟县先锋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5月2日至5月3日(上午8:00―下午17:30),报名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559――5522055),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如实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被取消的岗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2年5月8日,改报地点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招聘岗位(专业),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核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笔试
公开招聘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统考或《专业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统考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专业知识》测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岗位如下:
1、县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县财政局的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
3、县人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4、县卫生局所属的县人民医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财会专业;
5、县国土局的宏村国土资源管理所;
6、县文广新局的文化馆(图书馆);
7、县招管局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县委党校及县教育局、县计生委、县卫生局(除县人民医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财会专业外)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如下:
1、县委党校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汉语言文学、政治、历史、经济、法律知识。
2、县教育局所属的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
3、县计生委及县卫生局所属的有关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按招聘岗位的专业进行。
(1)招聘岗位的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卫生监督等专业,《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学等基础知识;
(2)招聘岗位的专业为:中医学,《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中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公共基础知识》统考、县教育局所属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请考生于2012年5月10日至5月11日(上午8:00―下午17:3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县委党校、县计生委、县卫生局所属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黟县。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5522055)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 在《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县教育局所属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县委党校招聘岗位面试按照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40分钟),说课(20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
2、县教育局各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1)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1小时),试讲(30分钟),由担任专家组的老师当场打分;(2)幼儿、小学、初中教师岗位面试,当场抽取课题备课(40分钟),试讲(30分钟),(其中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授课)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 
3、县文广新局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岗位的面试方式:根据命题进行舞蹈编排,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
4、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有关事项:①请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5522055)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②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所属的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县委党校、县教育局所属各招聘单位、县文广新局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简称县公选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黟县人社局)。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55220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59――5522051(县纪检委监察局)
附:(1)黟县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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