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芜湖市招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2-03-31 阅读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中,应聘人员以某一区为单位按照某一专业类别进行报名,待其通过体检考察后再按各个区专业类别组织择优选岗。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选岗、公示和审批聘用备案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公告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20.178.191.51/)和芜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wuhuwsj.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计划

我市今年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92名,本次招聘进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具体招聘计划见《2012年芜湖市招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打破地域、户籍、身份等界限,欢迎省内外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报 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芜湖市吉和北路19号) 。报名统一时间为 2012 459:0048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12年芜湖市招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类别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各医疗集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确认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和审查表等材料。招考岗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报名缴费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专业类别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数。对于取消招考计划的原报考人员,可于4月10日9:00 ―16:00到市卫生局政工科(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240室)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 4月22日上午8:00-9:00公共科目考试,考《医药卫生基础知识》;9:30-11:30专业科目考试。

具体考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0日,报考人员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芜湖市吉和北路19号)凭缴费发票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100分为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达不到10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于5月上旬在芜湖市卫生局网站、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2:1的比例,进人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缴费确认。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组织。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8号文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由各医疗集团负责组织。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择优选岗

选岗工作坚持按照报考同一专业类别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兼顾考生意愿,由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具体实施。选岗时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据报考同一专业类别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市卫生局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卫生局按规定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单位首次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对需要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再续聘。

七、监督检查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应接受同级政府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请登陆芜湖市卫生局网、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3991138

芜湖市卫生局 0553-3836574

监督电话: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3991159

芜湖市卫生局0553-3832157

附件:1、2012年芜湖市招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2年芜湖市招聘公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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