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2-03-05 阅读次数:

安徽省胸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安徽省胸科医院是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厅的省级卫生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集呼吸系疾病医疗、预防、科研、宣教和康复于一身的省级专科医院,是上海市肺科医院协作医院、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是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的临床治疗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2012年在编制以外公开向社会招聘应、历届大专院校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96名(不含参加省人事厅统一考试的岗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备注

临床医生

18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临床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

2.含呼吸介入医生2名。

临床病理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病理及相关专业

 

心电图医生

1

大学本科

医学影像专业

女,具有影像专业医师资格。

B超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专业

放射技师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专业

 

放疗医师

1

大学本科

放疗或医学影像专业

 

放疗技师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专业

 

医学检验

2

大学本科

医学检验专业

全日制统招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专业

全日制统招

药剂师

1

大专及以上

药剂专业

有一定工作经验

计算机信息

及网络管理

1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专业

男,计算机相关专业                     (熟悉常用数据库)

1

大学本科

计算机专业      

男,计算机相关专业                    (能独立成功建站)

医保管理

1

大学本科

医保专业

 

行政管理

1

大学本科

卫生管理专业

男性优先

会计

3

本科及以上

财会专业

含资产审计会计

1名

护士

58

大专及以上

护理专业

 

 1. 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 身体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裸眼视力0.8以上。

3. 年龄:专科毕业生≤23岁,本科毕业生≤25岁(有执业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硕士≤27岁。

4. 学历: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应、历届毕业生(按不同专业要求),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具有相关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其中已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大学本科毕业生要求外语通过四级以上,计算机通过二级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22日(双休日照常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合肥市绩溪路397号安徽省胸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1-3615311, 电子邮箱:ahshfkyy@163.com

3.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校推荐信及实习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应聘者填写《安徽省胸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经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及考核

1. 考试

⑴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⑵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⑶面试由专家委员会组织进行,主要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以及利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⑷笔试及面试时间待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试程序结束后将拟定的考核对象名单在安徽省胸科医院网站公布。

2. 考核

考核由省胸科医院组织考核人员采取实地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听取学校或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体检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有关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执行。

拟聘人选在安徽省胸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应、历届毕业生,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中缺考,视为退出应聘;在组织考核阶段退出应聘程序,或体检不合格,我院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本岗位其他应聘人员。

3. 按照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新进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4.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胸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1-361531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