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镇江市丹徒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时间:2011-06-13 阅读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丹徒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11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111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6320116169:2011:2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在区卫生局办公室(地址:丹徒新区谷阳大道171412室)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丹徒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费100/人。

外地考生可在615日前到丹徒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dtws.gov.cn/)下载《丹徒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传至丹徒区卫生局邮箱dtxmlw@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1616:30前到卫生局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
)笔试

1、笔试时间:2011618(周六)

2、笔试地点:丹徒区卫校三楼多功能教室(地址:镇江市学府路831号,老丹徒区人民医院内)。

3、笔试内容:所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丹徒区卫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小专业(如麻醉、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影像等),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1:3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188982405(区卫生局监察室)、咨询电话: 051188982412(区卫生局办公室)、15952860603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局

O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2011年镇江市丹徒区卫生系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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