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丹徒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3日―2011年6月16日9:20~11:2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在区卫生局办公室(地址:丹徒新区谷阳大道171号412室)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丹徒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外地考生可在6月15日前到丹徒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dtws.gov.cn/)下载《丹徒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传至丹徒区卫生局邮箱dtxmlw@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16日16:30前到卫生局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周六)
2、笔试地点:丹徒区卫校三楼多功能教室(地址:镇江市学府路83-1号,老丹徒区人民医院内)。
3、笔试内容:所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丹徒区卫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小专业(如麻醉、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影像等),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1:3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1―88982405(区卫生局监察室)、咨询电话: 0511―88982412(区卫生局办公室)、15952860603。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2011年镇江市丹徒区卫生系统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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