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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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研究生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教学〔2004〕7号)和《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双优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2009]97号)精神,今年继续在2011届毕业生中评选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双优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指标
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毕业生人数的4%、3%评选。各系、研究生部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一。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处根据毕业生人数,按比例进行测算并将指标分解到各系部,各单位不得突破指标。各学历层次之间的指标不得互相挪用。
2.各系部要召开毕业生会议,对评选工作进行动员和宣传,按要求进行评选。对推荐上报的双优生人选,要经各系部办公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
3.3月8日前,各系部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同时将《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2011年安徽省双优生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三、四,表样可从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和推荐人选的公示结果报送学生处,电子版(附件二、四,Excel文档)发至282000710@qq.com。
4.学生处将双优生名单汇总、审核后,提请学校研究审定。经学校审定后的双优生预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上报的,将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1.各系、研究生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确保我校2011年双优生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附件1《皖南医学院2011年安徽省双优生评选指标分配表》
附件2《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4《2011年安徽省双优生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
学生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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